世上有許多人喜歡看各種球賽、鬥雞、鬥牛、鬥狗、賽馬、賽車等活動,並都認為這些都是一種娛樂性之活動,其實他們口中之「娛樂性」就是「競爭性」與「賭博性」,這些活動充滿了掠奪、賭博、競爭、權謀、金錢交易、毒品、貪婪、生靈歧視…等等的現象在其中,球類運動本來就是一種健身之活動,因此多運動有利於人類身心之健康,但是一有了比賽之性質那麼就會產生了競爭,有了競爭就容易使比賽相關的主管部門、各級政府、出賽學校、出資單位、球隊、領隊、球員、球迷與簽賭賭徒…等等人的內心產生「殺伐之心」與「輸不起之心」,因此為了贏得比賽,什麼球探、做手腳、注射興奮劑、賄賂裁判、破壞場地、打群架、拐馬腳、收買對方球員、收買主辦單位、飲食下藥…等等情事就會發生,尤其雙方啦啦隊、球迷、球隊之國民都有輸不起的壓力,裁判一有影響輸贏之判決或比賽的結果不如他們的預期,則就容易產生暴動、燒殺、破壞與踩死人的不好事情,甚至於導致民族與民族之間的對立或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戰爭,使原本讓世人身心健康之活動,轉變成了充滿暴力、賭博、衝動、激情、貪婪、對立、仇恨與權謀…
世人的貪婪之心使運動變了質,每一個人或每一個球隊都有輸不起的壓力,國際間之比賽更是如此,因為比賽的結果關係到國力的強弱、贊助金主的投資成本與獲利、球隊的聲譽、球員未來的前途、待遇與球迷的賭盤及看球賽者的興致,因此運動比賽的輸贏造成了許多的仇恨與對立,為了每四年一次的奧林匹克運動大會獎牌,許多國家從選手小的時候即以不人道之訓練方式,來刻意培訓選手,他們以這種殘酷的方式訓練選手,其目的不是為了符合奧運和平與友誼之成立宗旨,而是朝相反方向來展示綜合國力,因此看似為了和平與友誼而成立的奧林匹克運動會或是其他各種類型之比賽,其實充滿了「殺伐之心」與「得失之心」,世人從電視新聞畫面上看到勝利者傲視群倫的高昂情緒、誇張手勢與落敗者跪在地上頓足搥胸如喪考妣的失落感,在在的都顯示和平與友誼的比賽宗旨只是一種假象與虛華之口號。
很多球員非常喜歡加入比賽隊伍當隊員參加比賽,不是只因為他喜歡棒球、籃球或足球之原因,而是因為當參賽球隊的球員才有機會「名」與「利」雙收,如果真的是喜歡某種球類運動,那麼讓球隊他們幾個隊員自己每天到偏遠的球場去玩,不要有任何的薪資給予或是觀眾鼓掌,我想他們也玩不起來,因為他們打球主要的目的是「名」與「利」而不是打球,打球只是他們藉以獲得「名」與「利」的手段而已,如果沒有名與利當催化劑誘惑他們,我想他們才沒有那種玩球的雅興呢?因此貪名與貪利之心才是他們真正的人性所在,基於此種貪婪的心態,所以每一次大型的球類比賽時球隊打假球、球員注射興奮劑、球迷玩賭盤、找啦啦隊員以跳豔舞來助陣、裁判被收買或是當愛國裁判,那都是必然會發生的現象與結果,世人又何須故作驚訝或大驚小怪呢?
世間上有許多的事務其實都是「假相」與「幻象」,但是許多的世人卻沉迷在其中而不自知,例如選舉、民主、人權、球賽、戲劇、小說、選美、富貴、享受…等等都是,球場內之比賽只是世人展現貪婪人性與呈現私慾的場所之一,跟選美活動、選舉活動、促銷活動、服裝走秀、大賣場撒紅包或免費試吃等等噱頭一樣,表相看起來都是冠冕堂皇義正詞嚴,其實內在卻都暗含貪婪人性與權謀私慾,吾等修行人修行之目的旨在「日減執著」與「日增智慧」,因此要能在世事之「假相」與「幻象」中看出真理,世人喜歡用動聽的名詞來掩飾貪、嗔、癡的真相,吾等修行人則應當好好的參悟其中之哲理,卻勿因為喜愛運動而使自己陷入輸贏的迷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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